所有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接待方式

2022/7/6 来源:不详

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调整现场接待方式重要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最新疫情形势需要,避免人群聚集和长时间等待,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小木桥路号)自年3月14日起调整现场接待方式为电话预约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现场办事、咨询类服务事项实行预约制。法律咨询可拨打热线或登录“上海法网”线上咨询。确需到现场办事咨询的来访人员请至少提前一天来电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并按照规定日期和时间段办理。

预约-(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办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人需通过“一网通办”途径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再进行电话预约。

3.现场办理过程中,所有进入大厅办事的人员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在37.3℃以下的方可进入;配合工作人员询问,并完成实名登记和签署健康承诺书。

4.本市及来沪咨询办事人员请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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