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答会员问施工过程中发生干扰事

2022/6/12 来源:不详

法律服务中心解答:

干扰是指对承包人正常进度的扰乱、阻碍、打断,导致本应能达到的效率和生产率的降低。干扰通常会导致施工效率降低,也可能会导致竣工延误。如果工程竣工未受到影响,则承包商没有工期索赔权,但由于导致了施工将效以及工效损失,因此承包人可以以其劳动力工效降低、产生工效损失为由提起费用索赔。对承包人的工作产生干扰的事件很多,但不一定都是可获得补偿的。通常认为只有干扰是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承包人才能获得费用补偿。干扰事件按照是否可以补偿,分为可补偿干扰事件和不可补偿干扰事件。1、不可补偿干扰事件。不可补偿干扰事件主要包括三大类:(1)承包人可以预料和预防的事件。例如,当招标文件或合同资料显示装修工程位于老旧城区的小区之内,由于受到现场环境的限制和小区内住户的干扰所造成的施工将效,应当是承包人事先可以预料到的。这类干扰事件之所以不具有补偿性是因为承包人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自己的施工计划以及进行投标报价。(2)由于承包人自身行为所引起的事件,如不恰当的工作安排等,此时承包人不能索赔。(3)双方已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对于此类事件不给予费用补偿,则承包人就不能对此进行费用索赔。2、可补偿干扰事件,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图纸错误、不可预见的场地条件、可归责于发包人的工作干扰事件等。主要包括三大类:(1)由于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过失或过错产生的干扰事件,如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图纸、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及其他施工条件;未按照约定办理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令或未及时履行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技术变更等文件的审批程序;未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或者隐蔽后无正当理由要求重新检验等。(2)工程变更引起的干扰。如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将部分工程指定其他分包人施工,改变原施工计划中的施工顺序和施工部署,对工艺提出特殊要求等。(3)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情形。如核桃本身的缺陷、条款不全、发生歧义;双方就合同的理解发生争议;施工过程中遇到化石、文物、不利物质条件、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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