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的标准化之道每周蒋讲
2022/5/17 来源:不详每周五中午与您相约蒋讲,蒋勇律师谈律所管理、行业发展、变革和创新。
视频时长60秒
我在好多场合都说,律师是一个“匠人”,律师的工作其实就是“手艺活”。如何把这个“手艺活”做专做精,是我们毕生孜孜不倦追求的。
确实,律师的日常工作面对的要解决的具体问题,都极具个性化,这就要求律师所提供的服务也必须是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手工作坊”的特点就是单体生产,是一种个性定制。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律师的工作能够达到“手工作坊”的水平,亦不啻为一种褒扬。
但“手工作坊式”的法律服务方式,也存在着难以回避的一些缺陷:
首先,难以保证服务质量的连贯性与可预期性。
对于一名律师来说,一次个案服务的成功,并不必然意味着其所有服务的质量与结果都能获得保证。因为在手工作坊式的工作方式下,成功的结果是偶发的、随机的,而最终能够带来成功的要素与原因又是极其复杂的,且一般具有极强的人身属性,甚至于律师审查合同时的心情、出庭时的着装,都可能左右法律服务的效果与质量。这种情况不但可能影响既有客户的用户体验,而且对于正在或将要选择律师的潜在法律服务需求者来说,也难以从备选律师的历史服务纪录中获得值得倚赖的参考。
其次,难以形成品牌效应。
在传统工作机制下,律师一般都是独立完成客户委托事项,但律师在与外界打交道时,例如接受委托、出庭或出具法律文件,都需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开展工作。问题在于,同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往往风格、特点迥异,服务质量更是参差不齐。在这种情况下,整个律师事务所难以形成统一标准,也就难以实现积极的品牌效应。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标准化能够给我们答案。
要破解上述难题,我们可以借鉴其他行业的成功经验。其实,人类社会的每个行业都曾或仍然面临上述“手工作坊”难题,而大多数行业已经走出泥沼,所依靠的就是标准化生产。
最早将“标准化”的概念带进生产活动的是福特。一百年前,福特将一条“流水线”装配在自己的汽车工厂里。不久人们就发现,与多名工匠手工打磨组件,一次只能组装一辆汽车的传统模式相比,从流水线上开下来的汽车,不但生产效率更高,而且由于各组配件都是统一生产的,标准化程度高,也更为精密,质量更有保障。这一新发明引得其他汽车制造商纷纷效仿,并迅速扩大至其他领域。就这样,福特用标准化的流水线塑造了现代制造业的基本生产方式,并彻底改变了传统手工作坊式的工业思维。
但律师提供给客户的,毕竟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产品”。法律服务是一个无形的过程,是一个充满变量、并且需要服务的需求与提供者双方随时互动的过程,而并非简单的产品生产模式。十年前我们天同律师事务所在业内最早提出“法律服务标准化”的设想并开始实践,对此,大家不无疑问:
法律服务个性化特征如此明显,能够标准化吗?值得标准化吗?
经过我们长时间不断试验与探索,我们可以明确地说,法律服务,也是可以标准化的;而且借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将极大地改善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客户体验。
我们总结了法律服务的标准化之道:提炼要素,设计流程,尊重个性。
提炼要素。标准化的前提与核心,是抽象化。一个事物,其结构、内涵越简单,就越容易被抽象;反之,内涵越丰富,结构越复杂,个性化要素越多,就越难以抽象,即使抽象出来,其普适性也较差。我们都认同,法律服务是一个复杂的智力劳动成果,如果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要在这个整体上归纳出什么普遍规律与标准,是非常困难的,效果也必定不好。因此,我们就需要采取“化整为零”的做法,将“法律服务”这个整体拆开,针对其各有机组成部分,分别提炼标准化要素。
在研究中我们发现,就一个法律服务而言,至少包含三个要素,即工作流程、参与人员与工作成果。如果从标准化的视角分别观察,就可以看到,法律服务的流程要求是可以标准化的,参与这个流程的人员是可以标准化的,在流程中所产生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的法律服务成果也是可以标准化的。而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又是以业务流程标准化为轴,以人员标准化为辅弼,以成果标准化为检验和修正的参考。我们相信,有了这三个“标准化”,就可以保证法律服务质量的统一性。
设计流程。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细节决定成败”,强调细节的重要性。但何谓细节,“细节”应当怎么拆分和形成,却是一个更值得思考、更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