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能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框架投
2022/5/7 来源:不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预算50万元(可中选供应商:2名)
投资类法律服务:项目预算50万元
项目地点:江苏省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
投资类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采购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专用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安全质量要求:
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等;
3.4业绩要求: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具有为企事业单位服务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
1.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开标日前3年业绩: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开标日前5年业绩: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5主要人员要求:/
3.6联合体应答:不接受;
3.7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8财务要求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年至年间连续三年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年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3.9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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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胡经理(同